三、由本中心調查彙整校內各學系大四、大三導師申請旨揭講座之主題、日期需求,並以多數人所選擇之主題及日期為準,依規定提報四場講座(最多四場),並進行場地借用、活動公告等後續作業。
四、活動辦理日期範圍,為下學期3至6月間之週二,時間均為班會時間(下午1時至3時)。
五、申請對象:各學系大學部大四、大三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