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為了讓更多觀光客了解林園地區的特色,結合溼地現場觀摩、文史導覽、傳統DIY體驗的行程,豐富林園區的觀光,特別是林園海洋濕地公園,有十分著名的倒立水母,與紅樹林生態,透過單車旅遊,慢慢體驗林園的傳統與文化。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三、活動日期:105年12月17日(六)
四、集合地點:海洋濕地公園(高雄市林園區半廓路)
五、報名方式:一律採取網路報名,額滿為止。
六、報名費用:200元/人(含車資、導覽、保險、餐費、行政作業費用)
七、參與人數:80人(40人/梯次,總共2梯次)
八、交通工具:自行到達集合點(海洋濕地公園),主辦單位會提供單車(不含安全帽,如需要請自行攜帶)
九、活動流程:
第一梯次 | ||
時間 | 地點 | 活動內容 |
09:00 | 海洋濕地公園 | 集合完成 |
09:00~09:40 | 濕地導覽 | 尋找倒吊水母 |
10:00~10:40 | 黃家古厝 | 文史導覽 |
10:50~11:10 | 爐濟殿 | 文史導覽 |
11:20~11:50 | 中芸漁港-補破網體驗 | 補破網體驗 |
11:50~12:00 | 返程 |
|
12:00~ |
| 餐點發放 |
第二梯次 | ||
時間 | 地點 | 活動內容 |
14:00 | 海洋濕地公園 | 集合完成 |
14:00~14:40 | 濕地導覽 | 尋找倒吊水母 |
15:00~15:40 | 黃家古厝 | 文史導覽 |
15:40~16:10 | 爐濟殿 | 文史導覽 |
16:20~16:50 | 中芸漁港 | 補破網體驗 |
16:50~17:00 | 返程 |
|
17:00~ |
| 餐點發放 |
十、報名須知
(一) 請務必填妥線上報名系統各欄位以利為您投保旅遊平安險、租借單車與確認活動款項。
(二) 完成線上報名,系統將寄出「活動確認通知信」至您的email,請您確認查看。
(三) 為保障您的參加權益,請於線上報名後3天內完成匯款方為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系統將自動釋出名額,倘欲參加需重新報名。
(四) 本公司於確認繳費後,於活動前將以 email 或 line 寄出「行前活動通知」,活動當日請您出示證件核對資料,未有身分證者請攜帶戶口名簿影本。
(五) 騎乘腳踏車時亦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
(六) 本活動期間為105年12月17日,每梯次報名截止日為活動公告日額滿為止,如遇名額已滿,除系統名額釋出,不再接受報名。
(七) 繳費方式:
1. 填妥報名相關資料後,請依系統寄出之「活動確認通知信」於3天內以下述任一方式繳款:自動繳款機(ATM、網路ATM)、跨行匯款。
戶名:城市傳媒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銀行:台北富邦-高雄分行 總分支機構代碼012-7059
帳號:7051-0204-0523
2. 若遇有關網路報名、轉帳匯款等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詢問「2016來觀光吧!魅力高雄」
活動執行小組 (07)338-8138。
3. 完成報名手續如欲取消,請於該團出發日前一個禮拜(17:00之前)提出申請(需酌收手續費),逾時恕不退費。
十一、注意事項:
(一)若因天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因素影響導致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修改或取消本活動
(二)遊程內之所有體驗內容為本次活動提供之參與,如您不參與,恕不接受額外退費
(三)為確保導覽解說的品質,導覽過程皆徒步行走,請自行自備飲用水
(四)請勿攜帶非必要之貴重物品,遺失概不負責
(五)冬季請注意冷冽的東北季風,並做好保暖,建議穿著禦寒外套
(六)活動當天已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參加者請視需求自行加保其他項目
(七)為顧及旅遊品質,報名額滿,將不接受增加名額,如有造成不便,敬請海涵。
十二、退費辦法
本活動參與之旅客定義為甲方,承辦公司城市傳媒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為乙方: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取消報名,相關退款標準如下:
甲、通知於旅遊活動日開始前十日以前到達者,退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乙、通知於旅遊活動日開始前五日以內到達者,退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丙、通知於旅遊活動日開始前一至三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恕不退費。
丁、因主辦單位因素無法成行之退費說明:
乙方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甲方之旅遊活動無法成行者,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甲方並說明事由,並歸還甲方旅遊費用百分之百。如因氣候與不可抗之天災人禍因素取消或延後活動,乙方應於活動日前通知旅客,並協助旅客更換出發日期,如旅客欲取消參加資格,則乙方歸還甲方旅費之百分之百。
戊、取消報名手續之認定方式:
甲方需以電話通知乙方取消報名(因活動期間電子郵件量大,且無法於第一時間為您服務,所以恕不接受電子郵件、郵寄信件、簡訊或其他通訊軟體之通知取消報名退費,如造成困擾,敬請見諒),乙方MAIL或傳真退費資料表供甲方辦理退費,乙方收件後,始完成取消報名之手續。
十三、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填寫報名表前,詳細閱讀以下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之內容:
(一)依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台端所填寫的個人資訊代表您已授權並同意本單位因應本活動所需之身份確認、聯絡及活動服務資訊之使用
(二)台端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與刪除等權利
(三)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單位將無法受理報名及後續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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