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宗旨:為促進「潛在性運動人口」,成為「自發性運動人口」;使「個別型運動人口」,成為「團體
型運動人口」,俾擴增規律運動人口及提升國民體質,同時宣導「樂在運動,活得健康」理
念,以增強國民參與運動意識,落實強化基層體育組織,達到人人愛運動、處處能運動、
時時可運動之「運動島」願景。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臺東縣政府
参、主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會
肆、承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伍、協辦單位:臺東高中、臺東高商、臺東縣立豐田國中、臺東縣立新生國中、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
陸、比賽日期:社男甲組、社女組:9月26、27、28日(星期五、六、日)、國中組:103年10月3、
4、5日(星期五、六、日)、社男乙組:9月27、28日、10月4、5日(星期六、日)。
備註:依比賽隊數及實際賽程而定,如遇重大活動適時調整。
柒、比賽地點:臺東高中體育館、臺東高商體育館、臺東縣立新生國中體育館、臺東縣立豐田國中體育
館(暫定)。
捌、比賽組別及資格:
一、社會男子甲組:熱愛籃球運動的民眾皆可報名參加。
二、社會女子組:熱愛籃球運動的民眾皆可報名參加。
三、社會男子乙組:
(一)、凡本縣轄區內各高中、職及國民中學在籍學生,未曾參加高、國中籃球校隊者及未曾代表學
校參加高、國中籃球聯賽者,可跨校聯合組隊參賽 (請檢附在校學生證影本) 。
(二)、凡每位球員年滿40歲以上(民國63年次以前出生者皆可參加)組成之球隊(請檢附身分證正
面影本)。
四、國中男子組:凡本縣國民中學在籍之男學生,以校為單位,皆可組隊參加。
五、國中女子組:凡本縣國民中學在籍之女學生,以校為單位,皆可組隊參加。
六、報名隊數:
(一)、社會男子甲組:限24隊(分為8組),額滿為止,依報名順序錄取隊伍。
(二)、社會女子組:限6隊,額滿為止,依報名順序錄取隊伍。
(三)、社會男子乙組:限6隊,額滿為止,依報名順序錄取隊伍。
(四)、國中男子組:不限報名隊伍。
(五)、國中女子組:不限報名隊伍。
七、報名人數:每隊可報名職員(領隊、教練、助教、管理各一名)4名、球員14名(可登錄上場
人數12名),抽籤及領隊會議後不得更換名單。
備註:
(一)、為求公平公正之原則,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或冒名下場比賽;違者取消該隊資格;或有偽造
影本證明者;經本會查證屬實則一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承辦之球賽外及沒收保證金。
(二)、各組報名隊數未滿3(含)隊,不予舉辦。
(三)、若重複報名同組者,依第一次下場為準,違者取消該隊資格及沒收保證金。
(四)、若符合該組資格者,可跨組參賽。
※於【臺東縣103年假日籃球聯賽】受本會禁賽之球員,請各球隊務必
不要報名相關人員,若於報名或比賽期間經檢舉發現,則取消該隊報名
資格或逕行沒收該隊比賽。
玖、參加辦法:(參加者需同意授權提供個人資料於本次賽會及相關單位必要性之使用,始可報名。)。
一、報名方式:分二階段完成。傳真或口頭報名概不受理。
(一)、第一階段:『網路線上報名』
1、首先進入本會報名系統,詳填相關報名資料,完成網路報名後,可從報名【連絡人】之
電子信箱收到「報名確認信函」。
2、網路線上報名時間:103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03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
止,逾時不予受理(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24小時開放)。
※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173531253f1ba2967c5a
(二)、第二階段:繳交『同意書』及『保證金』
1、各隊報名時請繳交【大會參加守則同意書】及『保證金』,並親送至報名地點。
※填寫【大會參加守則同意書】時,請領隊及教練在簽名處親筆簽名。
2、繳交報名資料時間:103年9月1日(星期一)至103年9月5日(星期五)(每日下午6時
至9時)止,繳交至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逾時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內繳交者,視同未
完成報名程序,由候補隊伍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二、報名地點: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臺東市更生路353號(請於下午6時至下午9時繳交)。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各隊務必於規定時間截止前完成網路報名及繳交資料,俾利後續作業。
(二)、網路填表及繳交大會參加守則同意書等手續皆完備,始完成報名手續,各隊在報名時請
審慎考慮隊職員及球員名單及確認報名資格並備齊相關資料,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手
續。
(三)、大會規定時間截止後,未繳交「大會參加守則同意書」及『保證金』之球隊,視同未完
成報名手續,承辦單位保有刪除該隊伍之權利,由候補隊伍依序遞補。
四、報名費用:
(一)、報名費:
1、以非校隊名義參加者每隊繳交報名費新臺幣500元,經報名繳費後,不得退還報名費。
2、以校隊名義參加者免繳交報名費(限高中(含)以下之學校,須全隊球員為該校學生),每
校限優待男、女各1隊(超過優待隊數者,每隊繳交報名費新臺幣500元)。
(二)、保證金:每隊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完成所有活動後7天內請自行(不另行通知)
,請攜帶『保證金收據』至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退還。
(三)、請各隊於繳交報名資料之時間截止日前至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未
繳費之隊伍視同棄權,由候補隊伍依序遞補。
拾、比賽規則及制度:
一、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二、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另行排定之。
拾壹、抽籤及領隊會議及賽程公告:
一、抽籤及領隊會議(不另行通知)訂於103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6時正假強邑體育運動用
品社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二、抽籤及領隊會議時,大會統一列印參賽名單,如欲修改球員名單者,請提出修正(未到者,不得
異議),並於Facebook之『臺東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社團網站上公告參賽名單(一經公告後,
不得更改)。
三、各組賽程表於103年9月19日(星期五)公布在facebook『臺東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社團網
站及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請自行上網下載;賽程如有異動,以facebook『臺東縣體育會籃球
委員會』社團網站之公告為主,故請參加隊伍於比賽期間上網查詢是否異動(賽程如有異動,以
臉書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
拾貳、獎勵辦法:獲各 組優勝之球隊;請務必派員參加閉幕典禮。
一、8隊(含)以上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
二、7隊(含)至5隊(含)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三、4隊(含)至3隊(含)錄取前二名,頒發獎盃。
※以校隊名義(高中(含)以下之學校)報名者,若需獎狀者,請提出申請,並於賽後補發。
拾參、比賽爭議:
一、比賽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有同等意義之註明,亦不得提
出申訴。
二、合法之申訴,應由各單位領隊或其代表簽字蓋章,並附繳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整,用書面向
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查核認為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其保證金;充作辦理比賽費用。
三、關於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仍需依照前項規定,於該項成績宣佈之30
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拾肆、附則:
一、參加隊伍之領隊、教練及球員須認定所有參加球員或本人之身體狀況皆可參與劇烈運動始可參加,
本賽事為高風險競賽性質並消耗大量體能,如患有心臟性疾病(如糖尿病、家族性冠狀動脈疾病、
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等)或有其他不宜激烈運動之疾病者,請勿參加本賽事,如因個人健康因
素報名參加所產生之風險,應由參加隊伍之領隊、教練及當事人自行承擔,主(承)辦單位不負損
害賠償責任。
二、參加隊伍或成員應自行投保意外險或醫療險等相關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如於本次賽事中遭逢意外
或有身體損害者,主辦單位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或其利害關係人均不得向大會提出任何請
求,並同意若在從事比賽過程中有意外之運動傷害事故發生及其後續醫療事務願由參加球隊職員
或選手自行負責處理。(各隊請務必自備運動傷害防護及醫療用品)。
三、比賽球衣請穿著相同之背心、短褲,並有明顯隊名、號碼,以資識別。
四、各隊參加選手請依報名隊伍參加,若有冒名頂替或出場兩隊(含)以上時,則大會得隨時取消該名
選手所參與所有相關球隊的活動資格及賽程,,並在一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承辦之球賽外及
沒收保證金。
五、活動期間如有發生互毆、罷賽、無故棄權、隊職員及非上場球員無故衝入球場內、毆打或侮辱裁
判、對參加球員或裁判口出穢言等情事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相關隊職員、球員或隊伍出賽並沒
收保證金,本會一年內不受理該隊參加本會承辦之球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六、各隊務必於活動後將球員席區及休息區之垃圾分類及清理乾淨並將座椅排列整齊,若球隊未照本
會規定,本會第一次將提出警告,第二次將取消該隊本屆所有活動並沒收保證金。
七、球員席區禁止非隊職員及球員入座或在旁,若有此情事發生時,本會第一次將提出警告,第二次
將取消該隊本屆所有賽事並沒收保證金。
八、為配合政府規定,所有參加選手及民眾於活動場地全面禁煙及吃檳榔,若有違反規定之人員將依
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會如辦理開、閉幕典禮,請各隊務必依本會規定指派之人數參加開幕典禮,獲各組優勝之球隊
須派員參加閉幕典禮並領取獎盃,無故不參加開、閉幕或開幕人數過少之球隊將取消所有活動並
停止下一次賽事參加權利及沒收保證金。
十、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備查驗。
十一、各參加球隊隊職員及球員須同意授權提供個人資料於本次賽事及相關單位必要性之使用。
十二、參賽之球隊在比賽進行中無競賽之意圖,等同放棄比賽,欠缺運動員精神者,經大會認定屬實,
即刻中止比賽,取消其參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拾伍、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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