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針對下列業別開課
1.美容美髮理髮業 2.旅館業、觀光旅館業 3.電影片映演業 4.娛樂業(視聽歌唱、舞廳、舞場) 及 其他經衛生局公告業別之從業人員或未來有意願從業者
因應台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於102年9月25日實施,營業場所應置初訓測驗合格之衛生管理人員至少1人,並將其姓名公佈於明顯處所,且1人不得同時擔任二處以上營業場所之衛生管理人員,各營業場所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衛生局稽查,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負責人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
一、辦訓單位:台中市美容業職業工會
二、訓練班別: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
三、課程內容:營業衛生相關法規介紹、傳染病防治、從業人員及環境之安全衛生管理、消毒法與實作及總複習、課後測 驗。
四、招訓人數:每班60人,額滿為止,未滿20人不開課。
五、上課日期:彈性開課
六、費 用:1,600元。(含午餐、講義、總複習及加贈高級証書框。)
七、上課地點:台中市美容工會教室- 台中市中區平等街1號6樓(舊台中市政府對面)
八、報名方式:報名方式:【各梯次報名自即日起至額滿截止】
※報名時請攜二吋照片1張(製作合格證書用)
1.到會繳費填表,繳費報名。
2.來電登記報名並洽詢匯款帳號。
3.傳真報名並洽詢匯款帳號。
九、電話:04-22183468,傳真:04-222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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